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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年11月29日,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(原證券簡稱:*ST世茂,原證券代碼:600823)發布《關于收到中國證監會立案告知書的公告》,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,中國證監會決定對公司立案。
曾代理投資者告贏100余家上市公司并獲賠的浙江裕豐律師事務所厲健律師(證號:13301200210145176)表示,根據證監會立案公告,*ST世茂涉嫌證券虛假陳述,受損投資者可依法索賠。(厲健律師專欄)
2023年4月28日,*ST世茂發布了審計機構對公司2022年年報出具保留意見、對公司內控出具否定意見的公告,涉及事件主要是公司存在162.88億元被執行標的、4個未入賬銀行賬戶等。
根據虛假陳述司法解釋,上市公司等因證券虛假陳述行為導致投資者權益受損,投資者可以依法起訴索賠,索賠范圍包括投資差額損失、傭金和印花稅損失。
“雖然*ST世茂已退市,但受損投資者仍可依法起訴索賠”厲健律師表示,根據司法解釋,暫定:在2021年3月25日至2023年4月28日期間買入*ST世茂股票,并在2023年4月28日收盤還持有該股票的受損股民,可索賠。索賠條件以法院認定為準。(*ST世茂維權入口)
索賠需提供證券開戶信息查詢單、股票對賬單(2021年3月1日起至今)、聯系方式等。
(本文由浙江裕豐律師事務所厲健律師供稿,不代表新浪財經的立場。厲健律師,系中國法學會證券法學研究會理事、中國證券業協會證券糾紛調解員,2009年榮獲“浙江省優秀青年律師”稱號。2003年至今,厲健律師代理投資者告贏100余家上市公司并獲賠,成效顯著。其中,投資者訴杭蕭鋼構虛假陳述案入選2012年度“全國法院十大調解案例”,投資者訴祥源文化、趙薇等虛假陳述案入選2019年度人民法院十大商事案例,投資者訴輝豐股份虛假陳述案系江蘇省首例證券糾紛普通代表人案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