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京報貝殼財經訊(記者黃鑫宇)11月27日,新京報貝殼財經刊發報道《去世親人銀行卡取款困境:手續煩瑣耗時久,新規能否解憂》引發關注。記者注意到,金融監督管理總局11月29日在對十四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第3237號建議的答復以及近期的互動交流中,就此問題連續“發聲”。
當前,已故親屬的存款賬戶限額已由最低1萬元統一提高至5萬元,同時黃金積存產品以及國債、理財產品已被納入簡化提取的范圍。但需要注意的是,銀行代銷的基金,目前不屬于簡化提取的金融產品范圍。
金融監管總局表示,將加強與司法部門協作,探索以司法解釋或指導案例等形式,進一步明晰銀行法律責任。
已故親人小額存款限額已統一升至5萬,農村中小銀行達標延后至2025年底
準確而言,已故存款人存款、遺產已涉及司法公證,屬于多部門協同的一項工作。就金融監管總局而言,近年來出臺多項舉措,不斷優化完善已故存款人小額存款的提取效率。
2021年1月,原銀保監會、中國人民銀行聯合印發《關于簡化提取已故存款人小額存款相關事宜的通知》(即“18號文”),取消了第一順序繼承人、公證遺囑指定的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提取已故存款人1萬元以內存款的公證要求,并允許銀行在1萬元至5萬元之間上調限額。
2024年4月26日,在深入調查研究并充分聽取各方意見基礎上,金融監管總局、中國人民銀行聯合出臺了《關于優化已故存款人小額存款提取有關要求的通知》(即“6號文”)。“6號文”優化了“18號文”部分要求,并對存款繼承有關事項作出規定。
其中,“6號文”提出,將簡化提取的賬戶限額,由最低1萬元統一提高至5萬元,同時將黃金積存產品以及國債、理財產品納入簡化提取范圍,便利群眾“一站式”辦理存款繼承。考慮地區和機構差異,“6號文”允許農村中小銀行延后至2025年底達到該要求。
金融監管總局將會同相關部門進一步探索公證以外的爭議預防方式
在此之后,就“‘6號文’提出的簡化提取范圍是否包括銀行代銷的基金?”金融監管總局在2024年9月19日的“互動交流”板塊中,對此進一步說明。
據其介紹,“6號文”納入簡化提取范圍的金融產品,目前并不包括銀行代銷的基金。
幾個月后,即2024年11月29日,在回復全國人大代表的建議時,金融監管總局表示,將持續關注“6號文”執行情況,評估政策實施效果,鼓勵銀行結合地區實際和本行管理能力,在保障存款安全前提下,便利群眾辦理存款繼承。
同時,金融監管總局持續關注簡化提取中的情況和問題,豐富銀行審查手段,提高審查能力。一是加強與司法部門協作,探索以司法解釋或指導案例等形式,進一步明晰銀行法律責任和免責范圍。二是提高信息共享程度。目前銀行能夠在線獲取的繼承相關信息還比較少。部分地區由地方政府主導建立了信息共享平臺,集成身份、戶籍、公證等信息,便利相關主體查詢。金融監管總局將會同相關部門進一步完善信息共享機制,同時鼓勵銀行與公安部門、民政部門、公證機構加強協作,推進信息聯網核查,豐富銀行審查手段,提高審查效率。
據悉,下一步,金融監管總局將會同相關部門進一步研究完善存款繼承配套機制,探索公證以外的爭議預防方式。